2024澳原料免费资料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对上级拨入的奖、助学金、征兵补助等款项的管理做以下规定:
1、上级拨入的奖、助学金、征兵补助等款项财务处按资金来源、用途设立转款专用科目;
2、奖助学金发放时由学工处负责做出学生奖、助学金发放领取表,并提供学生身份证、卡号,由主管学生校长签字,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再由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财务处方可将资金按学工处提供的信息,打到学生账户中。实时到账,有关人员可随时进行抽查;
3、原则上当年拨入的款项当年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财务处账面上级拨入奖、助学金科目零余额;
4、每年财务处和学工处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财务处必须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挪用、占用此款。
财务处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