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本学期将继续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
二、活动时间
本学期自下发文件之日起至教学周第十八周。
三、活动要求
全校青年教师本学期自选时间,观摩我校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新秀、校级教学名师和校级教学示范教师的课程1-2次(每次2学时)。青年教师参加观摩活动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不得听课中途退堂,听课期间手机关闭或转为振动,不得讲话、讨论,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观摩之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心得。
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第18周结束前择优向教务处提交教师撰写的心得,数量不少于青年教师人数的5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