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吉林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 继续贯彻“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立项原则,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文件精神,遴选一批重点研究解决吉林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要着重解决影响教育发展、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2、 专项试点高校可参照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三部分”申报专项课题,我院为部分转型试点高校,可申报1项且不占用本校申报限额指标,专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确立省级教改重点或一般课题。
3、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内容为在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等方面,已具有一定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教学改革项目。题目自拟,研究和结题时限为1年,每校限报1项,全省拟遴选20项左右,且不占用本校申报限额指标,其他方面参照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办法执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要按《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申报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应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改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1)。
2、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申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申报立项;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者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予以申报立项。
3、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列研究。
4、鼓励跨校或者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5、为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本次申报要求课题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同一项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为3—5人,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三、申报受理时间
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5点前,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 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详见附件2)、《盲审表》(一式十二份,含电子版,详见附件3)。注:传电子文档时,不要发qq离线文件,请直接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胡雪 联系电话:0431-89811003
附件1 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2 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 盲审表.doc
科研处(高教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