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工作例会暨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 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人: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时间:2023-10-10   动态浏览次数:52

为推动与激励人工智能学院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人工智能学院于9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在教学楼105室召开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例会暨对学校制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人工智能学院院长刘富,副院长武兴睿、邵丹及学院全体专职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刘富院长主持。

会议开始刘富院长总结了近两周学生课堂的上课情况,并表示学院要继续加强课堂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任课教师需反复梳理教学大纲,以确保教学内容明确、连贯;同时加强实训环节管理,实训环节也应配有相应的实训大纲或指导书。

随后武兴睿副院长就学院近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以下几项工作内容:1.创客中心积极鼓励学生开公司入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2.为充分利用实训室资源,学生可在课下时间借用实训室,由指导教师指导,进行实践操作;3.定期组织示范课,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之后由武兴睿副院长和邵丹副院长分别就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两方面解读学校的相关政策文件。

学校制定下达的文件中明确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评估标准和奖励机制。首先,对于教学成果,文件强调了质量和创新。教师和教学团队应积极探索相关的教学方法和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将通过学生评价、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等方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表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科研成果应具有学术水平、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学校鼓励教师在相应领域中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科研项目经费支持、比赛获奖和学术论文发表等。同时,对于具有重大影响和突破性创新的科研成果,学校将给予更高层次的奖励和表彰。

会议最后刘富院长强调,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相关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学校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支持和重视,各位教师要努力提升教学与科研双能力,进一步推动学院更快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