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厅吉教师【2019】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参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门类
高职教师申报专业分为19大类,分别为:51农林牧渔大类、5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5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54土木建筑大类、55水利大类、56装备制造大类、57生物与化工大类、58轻工纺织大类、5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60交通运输大类、61电子信息大类、62医药卫生大类、63财经商贸大类、64旅游大类、65文化艺术大类、66新闻传播大类、67教育与体育大类、68公安与司法大类、6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校内公示。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教师名单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送材料。
三、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相关要求
请申报人在11月1日前,将纸制申报材料和“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装档案袋标注姓名)送至人事处、“双师型”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邮件请标注姓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交纸质版照片一张(标准小二寸红底照片,照片背面写上长大旅游(简称)和姓名)。
2024澳原料免费资料人事处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认定标准.docx
附件2——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3——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