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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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申请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

1)请打印附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参考证明》并填写,填写完毕后到行政楼312室继续教育学院加盖公章

2)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回函信封: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核查结果,请务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区:4.2元,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恕不予办理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2.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7楼F座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52583311

4.反馈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附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参考证明.docx